西江日報訊(記者 楊永新 通訊員 楊文偉)銀行存款沒有,房產(chǎn)拍賣無人要,失信“限高”一招出,“老賴”主動把錢交。近日,端州法院運用失信限消措施,讓市民黎某終于露面,并償還了欠債。
2008年前后,黎某欠了順德某飼料公司玉米款8萬多元,肇慶市某典當(dāng)行2萬多元,并先后在我市兩家銀行申請辦理信用卡,透支消費共計6萬多元,上述款項均逾期未還。被欠款的幾家公司向端州法院起訴黎某還款,均獲勝訴。
然而,即使法院作出判決,黎某仍拒不還款。上述4家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黎某沒有銀行存款,僅有一套屬于自己的房子,其本人也玩起了“失蹤”。2014年10月,涉案房產(chǎn)經(jīng)過3次拍賣,均以流拍收場。
2019年,某銀行肇慶支行將黎某訴至法院,要求其歸還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計18000多元,勝訴后于2020年6月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執(zhí)行法官根據(jù)相關(guān)規(guī)定,將黎某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并限制其高消費。隨后,黎某乘坐不了飛機、高鐵、列車軟臥等,在融資信貸、市場準入等方面也受到諸多限制。
前不久,“消失”多年的黎某迫于失信、限消的懲戒壓力,主動找到上述5宗案件的申請執(zhí)行人,還清了全部欠款及利息共計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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