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報訊(記者 夏紫怡 通訊員 楊文偉)近日,端州法院發(fā)揮刑事審判職能制裁欠薪犯罪行為,審結(jié)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切實維護農(nóng)民工合法權益,依法對被告人周某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二千元。
2019年5月,被告人周某聘請吳某兵等11名工人,對端州區(qū)某住宅小區(qū)綠化廣場進行鋪磚工程。同年9月該工程完工后,周某一直沒有支付11名工人的工資115210元。2020年3月至5月,勞動保障部門多次聯(lián)系周某,責令其支付工資款,周某仍拒不配合。6月30日公安機關對周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立案偵查。在偵查階段,周某的親友代支付了吳某兵等11名工人的工資款115210元,最終取得了工人的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jù)被告人周某的犯罪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二千元。
法院認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損害的不僅僅是自身的信譽,更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用人單位、經(jīng)營者不要心存僥幸以身試法,否則必遭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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