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會市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四會未檢辦”)被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評為“人民滿意的公務(wù)員集體”。
自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以來,四會未檢辦最大限度減少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維護涉案未成年人權(quán)益,將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做到有力度、有溫度、有深度。
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有力度
2016年,四會未檢辦正式成立,主要辦理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案件及被害人為未成年人的案件。為實現(xiàn)對未成年人進行司法保護、預防、矯正及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檢察職能,四會未檢辦專門打造了預防、教育精品功能室,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有別于成年人審訊的場所及為需要心理救助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場所,以達到懲治、教育和挽救相結(jié)合的目的。
四會未檢辦積極組織單位工作人員參加上級組織的心理咨詢師業(yè)務(wù)培訓,目前已有2人取得三級心理咨詢師資格。在工作中嚴格落實專人辦理、分案起訴、訴前引導、訴中疏導、訴后幫教、犯罪記錄封存等制度,逐步推進“捕訴監(jiān)防”一體化的工作模式。僅2018年至今,該辦受理偵查監(jiān)督案件17件25人;受理審查起訴案件21件25人。
因成績顯著,2016年11月,四會未檢辦被國務(wù)院婦兒工委評為全國實施婦女兒童發(fā)展綱要先進集體。
涉案未成年人保護有溫度
案未成年人保護有溫度今年初,為進一步擴大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深度和廣度,四會市檢察院與四會市教育局聯(lián)合發(fā)布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信息化平臺建設(shè)工作方案,建立學校、家庭、社會、檢察院“四位一體”的青少年違法犯罪預防體系。
為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四會未檢辦積極落實各項保護未成人工作措施,并首創(chuàng)“特邀代理人”工作制度。
進一步完善社會調(diào)查報告制度和落實犯罪記錄封存制度。2018年至今已為15名涉罪未成年人制作社會調(diào)查報告。
積極落實法律援助制度。在訴訟環(huán)節(jié),為未滿十八周歲的涉罪未成年人聘請律師,提供法律咨詢和幫助。2018年至今已為14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積極落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回訪幫扶機制。四會未檢辦依托四會人民檢察院與肇慶市人民檢察院、廣東淶馨實業(yè)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共同建設(shè)的未成年人關(guān)愛教育基地,幫助誤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迷途知返,保障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申請和獲得取保候?qū)彽臋?quán)利,減少對未成年人強制性羈押措施,從源頭減少未成年人犯罪。2018年未檢辦依托關(guān)愛教育基地成功辦理了四會市首例附條件不起訴案件,幫助了一個迷途知返的孩子,也挽救了一個家庭。
在肇慶市內(nèi)首創(chuàng)“特邀代理人”制度。四會未檢辦立足檢察職能,牽頭與法院、公安、司法、教育、財政、團委、關(guān)工委、社工委、婦聯(lián)等10部門聯(lián)合制定了《關(guān)于“特邀代理人”參與涉案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的規(guī)定》。該項制度也是對《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一條規(guī)定的創(chuàng)新,主要解決實踐中涉罪未成年人法定代表人無法到場,又需要邀請合適成年人到場的問題。即邀請“臨時家長”,為父母無法到場或無法聯(lián)系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幫助,監(jiān)督和維護其合法權(quán)益。2018年至今已有4名特邀代理人參與保障涉罪未成年人權(quán)益。
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有深度
四會未檢辦以“走出去”“請進來”“傳開來”等多種方式,積極開展犯罪預防工作。
“走出去”開展校園法治宣講活動。主動加強與團四會市委、司法局、教育局及本地中小學校的聯(lián)系,安排青年干警擔任“陽光導師”;同時,檢察長擔任學校法制副校長,不定期到校園進行法治宣講。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高檢院“一號檢察建議”,2019年,四會檢察院未檢辦分別在四會會城中學、大沙中學、大沙黃濤中心小學、城中中心小學等五所學校開展以“預防性侵害”為主題的法治宣講,受教育學生達千人。
“請進來”舉行檢察開放日。四會檢察院每年舉辦以未成年人檢察為主題的檢察開放日活動,今年開展了“攜手關(guān)愛 共護明天”主題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人民監(jiān)督員、教育局、婦聯(lián)、共青團等職能部門代表以及學校師生代表,走進檢察院了解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讓學生與青年檢察官面對面交流,零距離感受陽光和正氣。
“傳開來”進行普法活動。通過制作“陽光少年,快樂人生”預防青少年犯罪手冊,向四會市內(nèi)中學生贈閱預防犯罪書籍;聯(lián)合四會市電視臺,通過“以案說法”的形式錄制了《四少年深夜尋刺激,刮花豪車十六輛》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節(jié)目在全市播放;同時積極利用“正義四會”公眾號等媒體在宣傳平臺上對時事熱點推送、發(fā)聲,進行法制宣傳,多維度、多角度、多形式地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最大限度減少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西江日報記者 肖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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