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肇慶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楊永新
近日,夏某因借錢逾期不還,且拒到法庭參加訴訟,被高要法院列入不誠信名單,將受到無法乘坐高鐵、飛機等限制。
2018年3月,在高要區(qū)做飲食生意的夏某,因資金周轉需要,向阿明借款5萬元,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為一個月。隨后,阿明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將錢轉給了夏某。“但是到了還款期限,他卻以各種理由推搪,一分錢也沒有還給我。”提到當時的情形,阿明十分生氣。
在接下來的一年多時間里,阿明多次催促夏某還錢,但夏某僅分兩次累計歸還了1萬元,剩余的4萬元遲遲不還。后來,阿明多次催促還款,但夏某仍然無動于衷,成了“老賴”。無奈之下,阿明向高要法院起訴夏某,并提供了相關證據(jù),希望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高要法院將該案列為民間借貸糾紛。但是,對于高要法院的依法傳喚,夏某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拒不到庭參加訴訟,該院依法進行缺席審理。高要法院認為,夏某欠錢不還,證據(jù)充足,判決夏某立即償還阿明4萬元欠款及相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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