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肇慶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楊永新
近日,封開縣兒童莫氏兄弟倆,準時收到了政府每月發(fā)放的困境兒童救助金,在解決了基本生活費的同時,又能安心讀書。而此前,小兄弟倆遭遇困境,幸好有肇慶司法行政部門為他們撐起了法治之傘,這是我市在全省創(chuàng)新推出“肇小援”品牌后取得成效的一個縮影。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護航孩子健康成長,是全社會的共同心聲。對此,肇慶市司法局在全省創(chuàng)新推出肇慶本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特色品牌——“肇小援”,市政府還將其納入2024年為民辦實事事項,給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多元、精準的法律援助服務,最大限度實現(xiàn)“應援盡援、應援優(yōu)援”。
2021年,市司法局率先出臺全省首份《關于進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將刑事案件中未委托代理人的未成年被害人納入法律援助的范圍。同時,在“肇小援”品牌建設方案中,明確要求各地司法行政部門,讓更多有需要的未成年人能夠免費享受到優(yōu)質的法律服務。
2023年,未成年人阿朗伙同他人,在鼎湖區(qū)以威逼方式,搶走一輛電動自行車并進行拆解,被當?shù)鼐叫淌戮辛?。案發(fā)后,阿朗感到后悔,向受害人道歉,其家屬表示愿意賠償當事人的經濟損失,希望從輕處罰。由于阿朗沒有委托律師,鼎湖區(qū)法律援助處指派律師事務所梁律師擔任其辯護人。
在梁律師的協(xié)調下,雙方最終達成協(xié)議,阿朗獲得諒解,不再被追究刑事責任。鼎湖區(qū)檢察院根據(jù)該案的實際情況,采納了辯護人對阿朗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等辯護意見,作出不予逮捕的決定,有效落實和貫徹“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基本原則。
針對未成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我市司法行政部門提供“優(yōu)先受理、優(yōu)先審查、優(yōu)先指派”服務,原則上做到“當天受理、當天指派”,進一步降低未成年人維權成本,提升法治獲得感。
文章開頭提到的案例,發(fā)生于去年2月。十多年前,莫某與段某相戀并同居,于2012年和2013年生育了非婚生子莫氏兄弟倆。而在生育第二胎4個多月后,因感情不和,段某離家出走。此后約十年的時間里,段某并沒有對孩子盡撫養(yǎng)義務。2022年,莫某因病去世,小兄弟倆由奶奶黎某撫養(yǎng)。
為追究段某的撫養(yǎng)責任,2023年2月,黎某向封開縣法律援助處求助。法援處受理申請后,隨即安排工作人員調查核實,在了解國家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的社會救助政策后,立即指派律師承辦此案。法院審理后,依法撤銷莫氏兄弟監(jiān)護人段某的資格,由一直撫養(yǎng)照顧受援人的黎某擔任監(jiān)護人。
判決生效后,在司法行政部門的協(xié)助下,黎某代莫氏兄弟向當?shù)孛裾块T申領了困境兒童救助金,最終獲得每月每人1394元的救助(其中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生活救助金480元/月/人,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914元/月/人),自此,小兄弟倆的生活、學習和成長得到了政府的保障,困擾黎某多年的問題也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今年以來,全市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共為250人次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務,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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