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報記者 戴福鈿
10月13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商品房交易風險提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常見的13種商品房交易風險提示。近日,記者采訪了解到,為了規(guī)避風險,我市房企在銷售中心張貼有相關的風險提示,并安排銷售人員口頭提醒,購房者規(guī)避風險的意識亦有所提高。
《通知》指出,常見的商品房交易風險包括有: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銷售商品房,并向購房者收取購房款、認籌金、定金、預訂款等款項,或提供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jiān)管銀行和監(jiān)管賬戶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公示信息不一致,要求購房者將購房款轉入非商品房預售款專用賬戶,以高于備案價格銷售商品房,只簽訂線下商品房買賣合同且不及時網簽備案,廣告宣傳、銷售或中介人員的口頭承諾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容或商品房實際情況不符,擬購商品房涉及抵押、司法查封等。
此外,《通知》還特別就目前房地產市場時有發(fā)生的現象進行提醒,如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以一次性付款、團購費、定金抵購房款等名義明顯低于市場價格銷售商品房,或采取返本銷售或變相返本銷售、眾籌買房、以租代售、物業(yè)返租、售后包租或變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銷售商品房,或違規(guī)使用經營貸、消費貸等金融產品支付購房款。
近日,記者走訪了我市端州區(qū)、鼎湖區(qū)部分樓盤發(fā)現,開發(fā)商已按照規(guī)定在銷售中心貼出相應的風險提示。如肇慶敏捷城、星湖一方、世茂濱江壹號、肇慶萬達國家度假區(qū)、碧桂園合景美的閱江府等樓盤,均在公示欄內張貼有相關的購房風險提示。
此外,在銷售過程中,部分項目銷售人員亦會對購房風險進行口頭提醒。“我首期款不夠,能不能用消費貸款購房呢?”近日,記者以購房者身份在肇慶敏捷城看房時,咨詢該樓盤銷售人員白鈺堅,他明確回復,現在使用經營貸、消費貸等支付購房款是違規(guī)行為,存在風險。此外,貸款前銀行也會嚴查購房款來源。
記者采訪過程中,多名購房者表示,對《通知》中提到的購房風險有一定的了解,并具有相應的防范意識。
“看房之前我已在網上大致了解購房要注意的事項,包括可能存在的風險等,所以對于人們常說的雙合同、備案價、變相返本、消費貸等我都有所了解。”在肇慶敏捷城看房的楊玉蓉告訴記者,她身邊的親朋好友常有談起購房存在的風險,購房前也會相互討論,避免“踩坑”,“現在大家的防范意識都挺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