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司機夜間駕車時接聽電話。

貨車司機一邊開車一邊接聽電話。

7月8日,321國道大沖卡口往端州方向,一位小車司機開車時接聽電話。
一邊開車一邊接打電話、刷手機,這種違反交通安全法規(guī)的現象如今屢見不鮮。這些司機將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險之中,今期欄目就曝光機動車駕駛員行車接打電話、玩手機這一違法行為。
7月8日下午,在321國道大沖卡口往端州方向,一名粵Y5099D小車的司機一邊接聽電話,一邊開車,周圍車流較大,稍不注意就很容易發(fā)生追尾等交通事故。7月13日,在321國道大沖卡口往廣州方向,駕駛粵H06V65貨車的司機同樣在開車時接打電話。此時他的車輛正壓線行駛,與另一側車道的小車車距變得更近了。
有的司機甚至在夜間行駛視線不好的情況下,也以身涉險開車接打電話。7月10日凌晨1點,在321國道大沖卡口往端州方向,粵MMR296的轎車司機正快速行駛,同時他還接打電話,車輛已壓線行駛,造成安全隱患。
開車打電話容易讓人分心,影響司機的反應能力。正常駕駛時,人遇到緊急情況的應激響應感知制動反應時間是0.57秒,而駕駛人邊開車邊使用手機時,這一時間是2.12秒,后者是前者的近4倍,足以證明使用手機會讓駕駛人的反應能力嚴重下降。
在行駛途中不能接打電話,那么在等紅燈時可以嗎?市交警部門表示,紅綠燈路口路況復雜,再加上信號燈實時變化等因素,在此情形下打電話、玩手機,危險性并不低于車輛行駛時。而且等候紅綠燈也屬于駕駛過程,等紅燈玩手機會分散司機對信號燈的注意力,變燈后往往不能及時起步,影響了路口通行效率。而在后面車輛的催促中慌忙起步,也會容易因對周圍路況觀察不足而造成安全事故。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中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一百元罰款。
西江日報記者 夏紫怡 圖片均由市交警部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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