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報訊(記者 劉浩輝 通訊員 吳惠娟) 近日,德慶法院利用“云上法庭”開庭審理了一起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被告人黃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該案是該法院審理的首例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
經(jīng)審理查明,2019年8月,被告人黃某與其丈夫謝某(承包德慶縣某林場林區(qū)工作,目前在逃)經(jīng)事先商量,聯(lián)系多名越南人從越南經(jīng)云南非法偷越進(jìn)入中國境內(nèi),并接應(yīng)到其承包的林場做工。其中被告人黃某帶領(lǐng)5名越南人從云南富寧縣田蓬鎮(zhèn)去到林場,謝某帶領(lǐng)16名越南人從云南到該林場。2019年9月22日,案件被中國公安民警破獲,并在德慶縣某林場抓獲被告人黃某及21名越南人。
鑒于被告人黃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系從犯,依法減輕處罰,其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判處,且被告人黃某當(dāng)庭表示認(rèn)罪認(rèn)罰,依法從寬處理。本院庭審后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黃某犯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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